轄區各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大眾創新創業活力,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構建光明區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我局于2019年10月開展2019年光明區第二批眾創空間認定受理,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次受理的光明區眾創空間是指依托廣泛的社會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的場所,通過創新與創業、孵化與投資相結合,以專業服務推動創業者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培育新業態。
二、申請條件
(一)空間發展方向與定位明確,項目來源清晰,符合以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和石墨烯、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等戰略新興產業和以智能裝備、機器人、可穿戴設備、航空航天等未來產業為主導的新區產業格局,具備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二)空間建設或管理運營主體應為在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產權明晰)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三)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項目遴選、畢業或淘汰機制、信息管理和創業導師工作機制等。配備有專職的創客服務團隊,服務團隊和主要負責人要具備一定行業背景、經歷和相關行業資源,人員的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能夠滿足大眾創新創業的服務需求。
(四)具備完善的服務設施,符合消防、環保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能夠為創新創業者提供一定面積的辦公空間,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辦公條件,提供創業工位20個以上。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應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屬租賃場地的,有效租期應不少于3年。
(五)具有完善的服務體系,建立開放式互聯網線上平臺,整合內外部創新創業資源,開展創業輔導、對接交流、投資路演等多元化線上線下活動,實現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具備為入駐的創客企業、創客團隊和個人創客提供網絡、會議室等相關配套服務的能力。
(六)具備創業投融資服務功能,具備與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合作能力,完善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初創企業。
(七)聚集與自身場地和服務條件相匹配的一定數量的個人創客、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眾創空間已入駐創客團隊、創客企業達到10家以上,或個人創客達到20人以上。
三、眾創空間認定取消情況
經認定的眾創空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認定資格:
(一)提供虛假材料。
(二)發生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即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受到較大數額罰款以上處罰的嚴重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其中,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不含5萬元)的罰款;較大數額罰款以上處罰包括:較大數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
(三)眾創空間及其運營管理機構發生重大變更未及時備案,或因變更事項不再符合眾創空間認定條件。
(四)自愿向新區經濟服務局提交了《關于停止運營眾創空間的函》。
(五)因第(一)、(二)項事由被取消資格的眾創空間,自取消之日起3年內不再受理其眾創空間認定申請。
四、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光明區科技創新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郭工,咨詢電話:88211505。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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