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龍府辦〔2017〕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實施細則》(深龍發改〔2017〕31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及我區有關工作安排,由我局組織開展2019年度龍崗區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項目(綠色建筑類)扶持申報工作。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扶持的企業和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地、納稅地及統計地在龍崗區的實施循環經濟或節能減排的法人企業;在龍崗區內實施的綠色建筑項目;
(二)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取得顯著的環境、經濟效益;
(三)不存在正在進行有可能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四)近兩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的情況;
(五)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間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高星級(高等級)綠色建筑項目);
(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扶持。
二、申請項目類型、扶持標準
對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國家三星級、二星級或深圳鉑金級、金級的綠色建筑項目,按照每平方米綠色建筑面積分別給予20元、10元的配套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識國家三星級、二星級的綠色工業建筑項目,按其規定支出的評價標識費用(除專家費、差旅費外)予以全額扶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評價標識費用已獲得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扶持。
三、注意事項
扶持數量:只要符合本通知第一、二條的高星級(高等級)綠色建筑項目均可申報。本年度扶持資金數量受深圳市龍崗區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四、聯系方式
書面材料遞交地點: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行政路2號建設大廈裙樓一樓收文窗口。
業務咨詢聯系人:肖子華,電話:28589952
深圳市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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